標題:「嫌」伉儷
作者:聯合報
日期:2001/8/26
因為想一個人而寂寞,因為愛一個人而溫柔;
因為有一個夢而執著,因為等一個人而折磨;
因為想一個人而解脫,因為愛一個人而寬容;
因為有一個夢而放縱,因為等一個人而漂泊。


我常覺得:我們男人比較喜歡「千山萬水我獨行」。而女人呢?她們即使是去樓下信箱取信,也巴不得有人作陪。這種個性上的差異,就很容易造成夫妻之間不和。我和老婆就是因為這樣而妳嫌我、我嫌妳,最後不得不變成「嫌」伉儷。

記得在台北的那些年,老婆不論是去收會錢也好,去隔壁吵架也好,去對街找牌搭子也好,去巷口洗頭也好,都一定要我做她的「隨行人員」,否則寸步不肯行。

上街買東西,她就更加需要找我這個跟班,以壯行色了。幾小時下來,體力的消耗便很可觀,因為腳上要行好幾里路,兩手還要拎大包小包的東西,這是「負重」的一面。還有「忍辱」的一面哩:老婆上街買任何東西,都要先逼我表態,目的就是要跟我唱反調,因為如果我建議買白的,她最後一定選黑的;建議買便宜的,她最後必然挑貴的買。你說,這是不是精神虐待?

老婆不肯獨行,已使我十分氣惱。她還不准我單飛,更令我火冒三丈。即使是去對街買份報,租一套武俠小說,或者去巷口理髮,都有老婆在後苦苦追隨,怎麼也擺脫不掉。我最怕的是,同學會的場合有她在側。老同學聚在一起總是口無遮攔,一不小心就會透露年輕時的風流韻事;於是在散會後的當晚,甚至以後的幾十年當中,我都會受到老婆無止無休的審問:「那個女生是誰?她現在在那裡?」

「嫌」伉儷的關係就這樣維持了三十三年之久,直到三年前的某一天才告終。那一天,老伴竟獨自走上了黃泉路,這次卻沒有邀我同行。她的獨自離去,讓我淒然領悟出一個人生道理:每個人都會有獨行的一天,又何必急在一時?

這一領悟過來,我開始慶幸在那三十三年當中我始終未能獨行,否則將造成終身的遺憾。

回到目錄】【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