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擄車勒索千萬不可報失竊 |
作者:不具名 |
日期:2002/08/05 |
假如不幸碰到時,記得報案要報擄車勒索!!!朋友轉寄,值得參考 6月6日生日前夕接到老公的來電: 「老婆,我們的車被偷了,歹徒勒索5萬塊」 當時我只有冒出一個疑問:「為什麼這麼少錢?」 (雖然是2年的舊車(Much)但價值應該還有25萬左右) 後來反應到:應該是錢少比較容易得逞吧! 當然我老公及父親立即向失竊地點管區派出所報案 (車子在新竹竹蓮市場對面的停車場內失竊) 當時警方好心的安慰訴說著: 「歹徒應該只要錢 並不想惹麻煩的”處理”車子 我們辦過很多案子也都花錢就了事了 可以再殺個價(因為即使了錢沒拿回車也不心疼) 歹徒10台有9台都會放車 當然車裡較值錢的東西可能就會不見…….等」 希望我老公回去自行跟歹徒交涉 於是簽了名,報案單寫著”失竊” 就無奈的回來等電話了 第二日(6月7日)一早果然來電, 我老公告訴歹徒沒那麼多錢 幾番周旋 最後歹徒要脅3萬元,並要求中午12點前匯款 他1點半會去查 如果沒看到錢 他將會自行處理掉車子! 戶名:魏秋元 帳號:05600250038300 有了這個線索 我們再次好意並積極的再拿到新竹南大派出所 提供這個有可能只是人頭戶的線索 希望對案情有幫助 在此之前 我們知道身邊友人甚至鄰居 已經有多位受害 因此提供這線索單純只想幫人幫己 沒想到警員一拿到帳號 只是看看笑笑 完全沒有想要調查的樣兒 潑了我們一大桶冷水 三個老中少警員(與前一天報案的警員是不同人) 同樣再繼續勸說 希望我們再自行再與歹徒交涉 並好心直說3萬仍然太多 別理他的威脅,百分之百保證他沒拿到錢以前 一定會再與我們聯絡 再用力殺價 有的歹徒甚至幾千塊也願意接受 ……等等 我們只好再次聽取警方的建議 不匯款 (因為從頭到尾我們只相信"經驗豐富的警察們" 讓他們指導已經不知所措的我們, 而我老公一開始就傾向不願給錢的態度) 果然不到一點半 歹徒就打來罵說為什麼沒看到錢 我老公繼續周旋 最後敲定在兩點以前匯2萬元 他就會再打電話來告訴我們車子所在位置 講好三點打來 一直等到五點他爽約了 我才徹底的把整件事反省了一遍 損失2萬元事小(有可能車子也找不回來) 可是我腦袋裡一直充滿一個超大問號 為什麼從頭到尾 警方的態度都表現出事不關己 難道這是小案子 沒什麼業績嗎? 還是因為沒找議員、立法委員施壓 亦或應該搬出”媒體”威脅 派出所才願意出面積極動作逮人尋車 後來詢問一位義警好朋友 他才告訴我內幕--- 至派出所報案 當時已經清楚明白告訴警方 我們是接到電話勒索之後才知道車子被偷 但警方卻只填一張失竊單 要我們簽個名手續就算完成 而他們有九成的把握 歹徒會拿錢後就還車 因此我們只要取回車後向派出所銷案即可 這說明了兩件事: 一.他們不費吹灰之力就可破案,再論功一件 二.他們”吃案” 派出所利用民眾不懂法律的心態 刻意將勒索兩字掠過 因為擄車勒索案是屬刑警大隊的責任 我自以為年紀不小看來卻是涉世未深 真不知道該高興還是悲哀 得到這個答案 我用力的再回派出所報案 堅持名目叫做---擄車勒索 警員於是才重新拿著我們給的線索 帳號及戶頭進點腦查詢 查出此人魏秋元犯罪累累 (當然,這可能也只是人頭戶) 做了筆錄 其中警員明顯掠過一些細節 比如: 一.報案之初已言明是遭勒索卻不陳述、 二.問;為什麼匯款?卻寫成是因為我們擔心受怕車子遭”處理”,才匯 款但事實是警方大力建議 雖然心裡氣憤 但還是鄉愿的不想把氣氛搞砸 只求警方快快逮人避免歹徒繼續放縱 讓更多人受害 今天是6月8日下午2點,車子仍然沒下落 整件事件令我深刻理解白冰冰, 或者其他不幸被擄人勒索的被害人的心境 雖然其實兩造比較下 是小巫見大巫 也許我的小小事件不足以如此長篇大訴 但親愛的好友們 其實我最想肺腑警告大家的是: 歹徒無所不在 受害的很可能就是你 有一個重點一定要記住 擋風玻璃前非必要 千萬別留--暫停一下”電話號碼”牌 這是歹徒最容易與駕駛人聯繫勒索的門路 當然別為省小錢而失大錢 1.要保竊盜險(我們沒保) 2.千萬別給歹徒任何一毛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