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信用卡循環計息有陷阱
作者:徐淳華
日期:2000/10/22
身為塑膠貨幣的擁戴者,我一向利用信用卡支付日常消費。日前一經驗讓我
深切體會,其實多數人都忽視在信用卡使用上的一些相關權益。

九月份我所持有的荷蘭銀行VISA卡因帳單短付一千餘元而進入循環信用
;因金額不大,心想應不致有太大的循環利息發生。次月我因公務需要,用
同一信用卡再簽帳十六萬餘元。

不料日前收到新帳單,卻赫然發現上個月短付的一千餘元,卻需在這個月支
付兩千餘元的利息,才恍然大悟原來前個月的帳款一旦進入循環信用,則後
來新增簽的帳款一律要計息;因銀行假設一旦有循環信用的發生,就等於持
卡人向銀行貸款。

經與多家發卡銀行查證後發現,多數銀行計循環利息的方式與荷蘭銀行一樣
,但也有銀行採較合理的方式,也就是僅就短付的部份計息,而本期新增簽
的部份仍屬正常額度內,毋需計息。
事後我與多位友人分享此經驗時,無一例外地發現,幾乎所有人都忽視信用
卡對計息方式的規定,都認為循環信用應該只是就短付的部份計息,不會把
新增簽的款項也一併計息。

請大家使用塑膠貨幣時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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