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房貸申請須知
作者:不詳
日期:2000/08/06
1)申請房貸者,必須具妥申請書相關文件,包含有戶口名簿影印本一
份、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各一份(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都要有)、在職
證明書影印本一份、土地與建物所有權狀影印本各一份、土地建物登記
簿謄本影印本一份、買賣契約書影印本一份等有關文件。若是申請房貸
者是無自用住宅者,銀行將會再發函給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詢該申
貸者是否確實無房屋,查詢往返覆函時間計10天至14天左右。

2)受理銀行進行房屋勘查鑑價作業,通常銀行以買賣價的七成作為承
作房貸的百分比,但若是中古屋,銀行將參酌房屋建材、屋齡、區位等
條件,予以適量徵信估價,若鑑定價與市價不同時,銀行將採取最低價
格,作為銀行同意承作房貸訂定的成數。

3)申貸者委託代書人員、或自行赴購屋的地政事務所辦理設定扺押順
位手續,先繳納抵押費是以申貸房屋額度的千分之一為計準後,取得抵
押後的土地與建物謄本及他項權利證明書等文件後,遞交銀行辦理。

4)申請房貸前要進行投保火災險,及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應一起攜帶
身分證、印章,親自赴銀行填寫表格與借據等手續。

申貸者在完成有關房貸程序後,受理銀行就可進行撥款作業,但
由於這項購屋優惠每人所使用的額度上限,在台北市最高可貸得250萬
元,台北市以外的民眾最高可貸得200萬元,若是欲貸金額超出這項限
額,民眾還是得用一般房貸利率約8%到9%之間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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